自4月到6月,晋江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贯彻落实<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检查组先后深入市民宗局,有关乡镇,以及朵莲寺等7处宗教活动场所,通过查阅资料、重点走访、征求意见、实地检查等方式,客观、全面了解有关部门和镇(街道)研究处理审议意见的情况。
5月中旬,检查组召开工作座谈会,围绕“如何更好做好贯彻落实《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提升全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进行交流座谈,深入分析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和困难,探讨解决办法。
检查组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相关会议精神,严格实施《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要强化思想认识,凝聚宗教工作强大合力;要树立问题导向,提升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化水平;要加强法治保障,助推宗教工作提质增效;要深入宣传发动,营造宗教工作良好氛围。
6月27日,晋江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晋江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贯彻落实<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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