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三位一体”推进宗教团体管理制度化建设
来源 :石狮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时间:2026-07-21 16:02 浏览量:

  近年来,石狮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坚持依法管理与积极引导相结合,通过建立健全述职评议、离任审计、联系走访等制度,不断提升宗教团体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促进宗教团体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建立述职评议制度,强化领导班子履职监督。市民宗局指导各宗教团体建立会长(主席、主任)、副会长(副主席、副主任)、秘书长(总干事)述职和民主评议制度,推动团体负责人切实履职尽责。2026年4月,市民宗局召开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会议,采取民主评议、述职述责、考核评分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表现。通过述职评议,既促进了宗教团体内部管理的民主化、透明化,也有效增强了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此前,石狮市已连续多年召开宗教团体述职会,组织各团体负责人总结年度工作、报告下一年计划,并由民宗部门进行逐一点评,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是落实离任财务审计,筑牢财务管理防线。石狮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严格落实《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对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开展离任审计。今年以来,市民宗局联合财政、审计部门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专项检查,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全面审查,已有6家更换负责人的宗教活动场所接受了离任审计。建立“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跟踪督办—验收销号”的闭环管理机制,推动宗教领域财务管理从“有形覆盖”向“有效治理”转变。此外,市民宗局还于2026年6月举办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专题培训班,围绕会计制度、账务处理、财务监督等内容进行系统授课,进一步夯实财务规范管理基础。

 

  三是健全联系走访制度,畅通沟通服务渠道。探索建立统战、民宗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与宗教团体主要负责人“一对一”联系工作制度,通过定期走访、个别约谈、座谈交流等方式,及时了解宗教团体的工作动态和实际困难,加强政策指导和服务保障。今年以来,累计联系走访宗教团体负责人66人次,收集并解决团体建设、人才培养、土地确权等方面重要建议23条,有效增进了政府部门与宗教团体之间的沟通互信,推动宗教团体在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进一步发挥政府部门与宗教界桥梁纽带作用。

  下一步,石狮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将持续深化宗教团体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全市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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