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我局制定了《泉州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2年2月11日
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八五”普法工作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守正创新、扎实推进,根据《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深入开展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提升民族宗教部门干部、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和各族群众法治素养,不断提高民族宗教领域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使法治成为全市民族宗教部门干部、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和各族群众的共识和基本准则,引领全市民族宗教部门干部、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和各族群众为扛起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主力军担当、奋力建设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和各族群众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公民意识显著提高,法治素养显著提升。民族宗教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依法办事程序更加规范,依法治理观念深入人心,法治环境更加优化,全市民族宗教领域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普法工作全过程,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工作的过程,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坚持服务大局,围绕"十四五"期间民族宗教工作的中心任务,安排和落实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不断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把普法融入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进程中,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普法对象
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民族乡村、民族中小学、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和各族群众。
五、普法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民族宗教领域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宗教团体、进宗教活动场所,引导民族宗教部门干部、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和各族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好“中华民族”写入宪法的重要意义以及宪法有关民族宗教条文的作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宣传,继续推进在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活动,强化宗教界的“五个认同”。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好宪法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民族宗教干部、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和各族群众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治意识,坚决维护宪法尊严,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突出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加强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每年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大力宣传《行政诉讼法》和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国家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全市民族宗教部门树立法治思维,提升运用法治方式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和各族群众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做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突出学习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深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基本知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理论政策重要性的认识和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大力宣传《宗教事务条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关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五)突出学习宣传地方性法规规章。加强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普法宣传,有效提升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和各族群众对地方立法的知晓率,确保地方立法更好地服务泉州发展。特别是伴随着泉州市申遗成功,“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获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在这一大背景下,要紧密围绕生态保护、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工作,以泉州开元寺、泉州清净寺等申遗点为样板,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营造全民共同参与保护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六)突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全市民族宗教部门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大力宣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发展党同宗教界爱国统一战线,切实增强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要根据规划,细化任务举措,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要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配齐、配强法治宣传教育人员,加强普法骨干培训,落实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并在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中列支,保证普法工作有效开展。
(二)强化普法责任。强化“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大力推行“谁管理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在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服务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普法融入到民族宗教领域行政执法的全过程。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对全市民族宗教部门干部、民族乡村干部、宗教教职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培训,邀请专业人员进行授课辅导。结合“四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治教育,深入开展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活动。
(三)强化普法实效。结合“三支队伍”(党政领导干部、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宗教学研究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举办法治图片专题展览,开展法律咨询、普法讲座,组织法律知识竞赛,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人人知法、学法、守法的社会氛围。强化互联网思维,充分发挥新媒体独特优势,加强网站普法专栏建设,更好地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活动,构建起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网络。结合每年6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每年9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和宪法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座谈交流调研、现场提供政策法规咨询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
(四)强化总结提升。加强对普法工作的日常指导和检查,认真开展中期检查和总结经验,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典型。市局将适时对各县(市、区)普法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七、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3月底前,各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八五”普法工作规划,召开“八五”普法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二)组织实施阶段:各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依据“八五”普法工作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每年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督促,重点突出、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各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每年12月份报送当年度的“八五”普法工作小结,2025年12月报送“八五”普法工作总结。市局将结合每季度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各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开展“八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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