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
模范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经逐级推荐、组织考察等程序,并报省模范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初审通过,拟将中共泉州市委统战部等7个单位作为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推荐对象,陈东明等8名个人作为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推荐对象(具体名单附后,均按照1:1.2的比例差额推荐)。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市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形式向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受理情况反映部门及联系电话:
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办公室
电话:0595-22272846
通讯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319
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6年5月20日
附件
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
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对象
一、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推荐对象(7个)
中共泉州市委统战部
晋江市海外联谊会
泉州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支队六大队
泉州市台商投资区百崎回族乡
泉州市希望工程办公室
泉州幼儿高等专科学校闽台乡土艺术教育研究所
福建中国闽台缘博物馆开放管理科
二、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推荐对象(8名)
陈东明 德化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丁思亮(回族) 晋江市伊斯兰教协会会长
出宏裕(蒙古族) 南安市码头镇党委副书记
罗 华 泉州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科长
郑少青(女) 泉州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副科长
苏黄霓(女) 泉州市教育局思政科副科长
曾惠兰(女) 惠安县黄塘镇接待村党总支书记
张 晞(女) 鲤城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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