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6-3000-2022-00005
- 备注/文号:泉民宗〔2022〕1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3-13
各县(市、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各全市性宗教团体:
现将《泉州市宗教领域安全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2年攻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2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宗教领域安全标准化提升
专项行动2022年攻坚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全市宗教领域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规范场所安全工作行为,改善安全工作条件,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有效控事故、保安全,根据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泉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泉安委〔2021〕18号)确定的目标要求,市民族宗教局决定集中开展2022年宗教领域安全标准化(以下简称“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攻坚活动,现结合我市宗教领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突出以提升宗教领域场所本质安全水平为目标,立足打基础、补短板、利长远,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注重广泛动员各方力量齐抓共管,实施全覆盖自主创建、自觉运行提升,推动场所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切实提高我市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防范水平。
二、攻坚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全面实施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2年基本完成场所标准化创建,建立“三张清单”制度(检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实行“红橙黄蓝”安全风险等级动态监管,统筹建设标准化提升信息系统,完善“标准化+网格化+信息化+双重预防机制+技术服务+约束激励”机制,督促引导场所自觉运行标准化体系,实现安全管理明显提升,促进标准化运行质量明显提高。
(二)阶段目标:2022年6月30日前,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完成标准化提升工作达到60%以上;2022年9月30日前,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完成标准化提升工作达到90%以上;2022年11月30日前,全市宗教活动场所100%完成标准化提升工作;2022年底前,全部落实安全主体责任19项检查要点,形成长效机制滚动管理。
三、攻坚重点
(一)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三张清单”制度。各县(市、区)民宗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辖区场所对照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三张清单”样式,推广复制标杆场所典型经验做法,结合各自实际,编制本场所安全检查清单,明确各层级检查责任、检查频率及其整改要求,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2022年上半年所有场所要拿出“隐患清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2022年年底前要全部完成整改并形成“整改清单”。
(二)实行“红橙黄蓝”安全风险等级动态监管。各县(市、区)民宗部门要督促指导场所发动全员围绕所有宗教活动,采取可行有效的安全管理和控制措施,认真绘制“红(重大风险)、橙(较大风险)、黄(一般风险)、蓝(低风险)”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编制安全风险点名册,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要同步对场所安全状况进行整体评估,按照“红、橙、黄、蓝”确定场所整体安全风险等级、管控要素,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落实场所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
(三)强化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约束激励。各县(市、区)民宗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标准化提升“执法、检查、督查”的整治链条,建立健全联合约束激励机制,将标准化创建情况与评奖评先评优等奖惩措施挂钩,激发场所自主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积极发动基层安全网格员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运用安全检查导则督促指导场所落实安全管理职责,打通推进标准化提升“最后一公里”。要适时组织标准化提升专项督查,坚决纠正和杜绝场所“只造资料不落实不提升”和中介服务机构“纸上服务”“劣质服务”等现象,真正把标准化提升贯穿到安全管理的每一项举措、每一个环节,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实施步骤
(一)重点推进阶段(第一季度:2022年1月—3月)
各县(市、区)民宗部门要制定本地区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2年攻坚方案,充实工作专班力量,量化阶段目标,明确职责分工,通过召开专题会或现场会,全面部署2022年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全面启动标杆场所标准化重点信息采集,对进入信息化系统的场所实施“红橙黄蓝”安全风险等级动态监管。
(二)全面推广阶段(第二季度:2022年4月—6月)
各县(市、区)民宗部门要结合第二季度安全工作例会,进一步动员部署全域全面复制推广标杆场所标准化提升典型经验,引导场所全部启动提升工作,在4月前完成第一批场所标准化提升任务;按照全年任务的90%,确定9月30日前完成标准化提升的场所数量;组织开展标准化专项执法检查,公告一批好的激励典型、差的约束案例,取缔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工作条件且整改无望的场所;积极筹划“安全生产月”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专题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难点攻坚阶段(第三季度:2022年7月—9月)
各县(市、区)民宗部门要在总结半年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会商解决专项行动宗教活动场所遇到的难点、堵点和痛点,对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按照全年任务的100%,确定11月30日前完成标准化提升的场所数量,启动宗教场所信息采集录入;于9月前完成90%宗教活动场所标准化创建任务。
(四)总结完善阶段(第四季度:2022年10月—12月)
各县(市、区)民宗部门于11月30日前基本完成宗教活动场所标准化创建任务,及时系统总结本辖区标准化提升工作经验,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督促场所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促进场所标准化提升并长效运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各县(市、区)民宗部门要高度重视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2年攻坚工作,切实将其摆上2022年安全工作重中之重的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分工抓,并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工作专班,结合本辖区安全实际,认真制订本辖区、本单位具体攻坚方案,层层分解细化攻坚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攻坚能力。各县(市、区)民宗部门要坚持分类指导、分级实施的原则,采取集中授课、现场观摩、交流答疑等方式,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监管人员、基层网格员、辅导专家和场所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深入开展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及其攻坚专题教育培训,系统学习安全标准规范、达标细则、运行提升指南、网格员检查导则等内容,切实让领导干部、安全监管人员和各宗教活动场所懂得“做什么、怎么做”,真正明白标准化创建、运行、提升的基本方法和实施步骤,提高攻坚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宣传发动,逐家函告到位。各县(市、区)民宗部门要在新媒体、网站等媒体开设标准化专题专栏,广泛宣传标准化提升典型经验、工作动态和标准规范等相关知识,充分调动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各民宗部门、宗教活动场所和社会各界的参与度。各县(市、区)民宗部门要全面摸清宗教活动场所底数,迅速将有关文件精神传达至本辖区内所有宗教活动场所,2022年3月31日前逐家送达《关于自主创建安全标准化函告书》(附件1)、签订《自主创建安全标准化承诺书》(附件2),让每一家宗教活动场所明确工作时限,并逐家督促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自主创建和自评工作。
(四)加强协同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民宗部门要坚持上下联动和同级协同相结合的原则,持续完善会商交流、联合检查、学习借鉴等工作协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集中总结固化一批典型经验做法、创建提升一批重点场所、取缔关闭一批整改无望的场所,并充分调动网格员、安全专家等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标准化提升行动攻坚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强化“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工作合力,确保每个环节、每项工作均有人抓、能落实、不断档。
(五)加强督查督导,从严问责问效。各县(市、区)民宗部门要突出以宗教活动场所标准化实际创建、运行、提升情况为重点,加强对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的督导检查,综合强化通报、警示、约谈、督办、问责等措施,严肃处置只喊口号不抓落实、只见表态不见行动的场所和个人,推动各项工作及时有序落到实处。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会将标准化提升攻坚纳入考核,对工作被动应付、体系建设落后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和谐寺观教堂”评先评优资格;对懒政怠政,工作进度严重滞后、影响全市宗教领域整体工作推进的,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关于自主创建安全标准化函告书(参考模板)
2.自主创建安全标准化承诺书(参考模板)
3.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要点表
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2年3月13日
附件1
关于自主创建安全标准化函告书(参考模板)
_________:
安全标准化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体系,是宗教活动场所自主管理安全工作的有效手段和方法,更是强化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的主要抓手。2021年9月1号起施行的新版《安全生产法》第21条,明确将“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列为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条安全工作职责。根据《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安全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泉民宗〔2021〕58号)精神,请你单位按照泉州市宗教领域标准化评定标准,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19项检查要点,并完成安全标准化创建和自评工作。
特此函告!
县(市、区)民宗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接收场所(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备注:本告知书一式四份,一份留存宗教活动场所备查、一份在企宗教活动场所公示栏公示、一份报送属地乡镇(街道、园区)安办备案、一份报送所在县(市、区)民宗部门备案。
附件2
自主创建安全标准化承诺书(参考模板)
本宗教活动场所及本人郑重承诺,按照泉州市宗教领域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创建、自主运行,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场所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标准化为重点的宗教活动场所自主管理体系,实现安全工作规范化,并于年月日之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19项检查要点,并完成安全标准化创建和自评工作。如未正确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标准化建设,愿意承担一切行政的、民事的和刑事的责任。欢迎社会公众对我单位安全标准化创建及其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如发现隐患可向政府及有关部门举报。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22年 月 日
备注: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留存宗教活动场所备查、一份在宗教活动场所公示栏公示、一份报送属地乡镇(街道、园区)安办备案、一份报送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附件3
宗教活动场所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检查要点表
序号 |
主要任务 |
检查要点 |
检查方式 |
1 |
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所有教职人员,到其他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宗教活动场所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场所内部安全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
建立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考核标准和监督考核机制,按照制度规定开展安全责任制监督考核。 |
1. 查阅安全责任制是否覆盖主要负责人到所有教职人员,到其他各类人员;是否明确考核标准和监督考核机制。 2. 查阅按照考核标准和监督考核机制,开展责任制考核的记录。 |
2 |
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强化落实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
场所主要负责人法定责任落实,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
1. 与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座谈交流其法定责任掌握和落实情况。 2. 查阅履职佐证资料。 |
3 |
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强化内部安全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规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人员严格履行自身安全职责。 |
宗教活动场所内部安全生产职责明确。安全责任人熟知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规程。 |
1. 重点抽查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责任制是否结合宗教活动场所实际,是否符合岗位特点、具体明确。 2. 询问有关负责人、教职人员岗位职责、安全规程等情况。 |
4 |
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 |
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齐全。 |
1. 查阅宗教活动场所人员情况登记表,了解掌握宗教活动场所人员数量。 2. 查阅宗教活动场所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相关佐证文件资料。 3. 查阅安全管理人员专业背景和从业经历。 |
5 |
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 |
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 |
核查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建设情况。 |
6 |
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强化安全投入,保证安全工作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对违规挪作他用,以及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发生事故等后果依法依规惩处。 |
规范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
查阅宗教活动场所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
7 |
督促宗教活动场所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
宗教活动场所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工艺和设备。 |
现场抽查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标准情况。 |
8 |
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加强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场所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
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齐全有效。 |
1. 查阅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防护用品登记和发放记录。 2. 询问1-2名场所人员掌握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情况。 |
9 |
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健全,人员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
查阅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计划和培训记录(试卷)。 |
10 |
督促推动宗教活动场所按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持续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 |
宗教活动场所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完成年度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自评工作。 |
查阅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标准化年度自评报告。检查是否按规定开展,是否符合宗教活动场所实际情况。 |
11 |
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辨识安全风险,并对其进行分类、梳理、评估,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场所一清单”。 |
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完善,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明确,实现“一场所一清单”。 |
1. 查阅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和风险分级及管控措施清单。 2.检查主要风险辨识是否遗漏、评估分级是否合理、管控措施是否到位。 |
12 |
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落实宗教活动场所的管控责任。 |
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宗教活动场所管控责任明确。 |
现场抽查有关负责人、教职人员对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掌握和落实情况。 |
13 |
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高度关注场所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
动态评估场所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 |
查阅场所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前后评估结果和相应措施。检查是否对改扩建等更新风险管控清单。 |
14 |
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确保每名教职人员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 |
安全风险公告栏、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安全警示标志齐全有效。 |
现场抽查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风险公告栏、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和安全警示标志。 |
15 |
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报告制度,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
安全风险报告制度健全,依法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
查阅宗教活动场所风险清单报告。 |
16 |
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宗教活动场所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及时向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宗教活动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及时向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1. 查阅宗教活动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明确责任、机制、程序、方法、资金等要求。 2. 查阅宗教活动场所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是否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 3. 查阅宗教活动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是否规范健全。 |
17 |
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 |
宗教活动场所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自查自改到位。 |
1. 是否按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 2. 现场抽查宗教活动场所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18 |
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 |
宗教活动场所使用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和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及评价。 |
查阅宗教活动场所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运行情况。 |
19 |
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教职人员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 |
宗教活动场所公开向社会和全体教职人员作出承诺。 |
查阅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承诺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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