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继续坚持依法行政,依托行政审批办事平台,努力拓展公开平台,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等以及办理情况,及时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情况,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信息公开,实现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不断扩大审批结果公开范围。继续公开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等项目审批的结果,稳步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加大财政性资金公开力度,继续及时公开经批准的本局财政预算、决算等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及时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推动政府采购公开透明。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积极参与由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部门牵头进行的政府数据公开,配合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对公共数据进行分析深入分析和应用。
(二)加大政策解读和回应力度。对涉及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公共政策或者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进行政务舆情收集、研判,依法按照程序予以回应。回应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为群众提供客观、可信的信息,为构建宗教和谐、民族团结的局面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三)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短信平台、智慧安监平台、政风行风直通车等公开渠道,提高公开信息公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及时、主动向市档案馆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阅。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畅通受理渠道,提高工作效率。探索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
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年度要点及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举报办理工作制度。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落实。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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