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来源: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时间:2014-12-01 16: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泉政办〔2014〕102号)有关要求,现公布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如下:

        201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人员岗位责任制、政府信息公开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和效能考评等制度,并结合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落实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成效、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绩效目标任务,作为对各科室考核重要依据。结合市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制定出台我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表,印发给机关各科室,要求严格遵照执行。按照公开目录和公开信息任务分解表,每月收集局内各科室的公开信息,梳理阶段性工作,即时性信息做到即时收集梳理和公开。信息公开内容经过合法性审查后,报请分管领导签批,上网公布,重要信息科学还须请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及主要领导审定后签发。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公开,自觉地将各项权力运行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不断增强公开的实效性。

        (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市政府网站、局门户网站、局公开栏等信息发布载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重点工作运行情况,切实保证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真正收到实效。截至目前,在网站主动公开文件21份,政府信息125条,政策措施4条,处理局长信息箱10份,依申请公开2份;在公开栏及时公开部门2013年决算和2014年预算、“三公经费”开支情况,逐步推进“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二是主动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第六次做客泉州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在线与听众进行沟通交流,回答了听众提出的香火钱管理、少数民族考生中高考加分政策、佛道教场所文明烧香等10个问题,有力地宣传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三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主动公开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梳理市级行政职权,规范公开市级职权行为,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三)完善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畅通受理渠道,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提高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制定依申请公开制度,将该项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四)困难及问题。虽然我们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离市政府要求和社会期待还有一定距离,社会公众感兴趣的信息内容所占比重不多,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等。

        二、本单位2015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具体举措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5年泉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着眼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着眼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工作机制,不断适应社会发展需求,满足社会公众的期待,更加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要达到上述要求,完成上述任务,我局将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二是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是否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进行审查,并加强厅门户网站管理,服务社会公众。三是着力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严格办理时限,处理好各类申请。

     

    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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