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民宗函〔2021〕1号
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关于报送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函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第四季度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呈报,请予审核。
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1年1月6日
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20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职责落实,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务能力,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我局将机构职能、动态信息、通知公告、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财政信息、权责清单、统计信息、行政执法公示10个方面作为公开内容,基本实现政务信息应公开全公开,确保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相关情况能及时让社会各界知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20年,本局共公开政府信息430份,其中主动公开文件9份(人事信息6条,工作部署信息3条);动态信息310条;及时答复群众咨询建议,处理局长信箱1份,处理12345平台信访事项7份,发布“民意征集”3期,发布“在线调查”3期,增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民族乡村振兴”2个专题专栏。
完成门户网站的改版和上线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对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规范,并以此为契机,在征求局领导和科室建议的情况下,对局门户网站首页以及模块内容加以改进和优化。新改版的门户网站页面更加美观简洁,内容更加丰富,模块设置更加合理。门户网站新版已于5月24日正式上线,并及时完成验收工作。
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我局门户网站2020年公开政策法规及解读42条,第一时间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处分法》、《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并转载相关政策法规解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本年度共收到局长邮箱1份,在线留言7条,均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未收到不满意反馈。
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修订并印发《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信息发布遵循严格的保密审查流程,需由经办人、业务科室、业务分管副局长、信息公开分管副局长、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之后才能发布。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防止发生泄密事件,并做到“三不”原则,不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不随意转载非官方舆论信息、不涉及敏感话题,本年度无互联网失泄密事件发生。
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配合泉州市政府网站群技术保障落实防范措施,加强门户网站日常监测、预警,完善制度建设,共同构筑安全保障体系。制定并印发《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应急响应预案》,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本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各类安全事件的应急工作,宣教联络科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营科室,负责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运维管理日常工作,并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生安全事件时牵头组织应急响应工作。
印发关于做好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做好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统计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摸底统计,不定时进行浏览,并要求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
及时报送政务公开相关文件和报表。按时向市档案馆送交2020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9份,电子文本9份,每季度向省政府办公厅通过网络填报2020年度1—4季度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认真按照要求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通过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二级子栏目予以公开,便于社会公众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 |
0 |
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5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3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3600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受限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敏感性,大量的文件无法公开,信息公开目录设置较为单一,难以全面展示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中,社会公众感兴趣的内容所占比重不多,导致参与性和互动性不强。三是在网络调查、民意征集等互动交流模块,发布的主题需要进一步找准民族宗教业务和公众关注的结合点,不断提高公众关注度和参与积极性。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加大对信息的宣传解读,丰富宣传方式和渠道,加大对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法规的配套解读,让民众能更深入的了解民族宗教工作的意义与重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