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3 11:06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段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府西路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栋,邮编:362000;联系电话:0595-2227284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局结民族宗教部门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条例》,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2023年,我局网站共公开发布信息365,其中动态更新330条,主动公开20,政策法规及解读14条,概括类信息1条。及时答复群众咨询建议,处理咨询投诉5件,发布“民意征集”4期,发布“在线调查”4期。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其中,财政信息10条,人事信息7条,应急管理类信息2,其他信息1条。主动公开文件移交“两馆”及时率100%2023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及时率为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0条,产生0条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明确责任。按照“谁开设、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局人事变动,第一时间调整、充实局政府信息公开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分管领导,指定宣教联络科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运维管理,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进一步完善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要求各科室发布信息需严格遵守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进行审查。对拟在外网、微信等媒介上发布的信息,实行专人制作、专人审核、专人发布,重申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意识形态审查规定,从源头上落实了保密、意识形态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并做到“三不”原则,不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不随意转载非官方舆论信息、不涉及敏感话题,本年度无互联网失泄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网站功能更加完善进一步改造和提升我局部门网站功能和服务能力,对我局政务网站进行适老化改造,根据老年人需求,定制设计“老年人模式”网页,完成适配改造,为老年人提供更简洁的页面、更大的字体、更便捷的操作方式并提供语音播放等功能。同时,根据要求,将我局政府网站IPv6部署改造与政府网站集约化一并部署,同步推进,提升我局政府网站IPv6支持度,确保网站二三级链接支持率不低于90%。

    微信公众号富有特色。我局积极加强泉州民族宗教”这一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建设,设计具有民宗特色的“泉州民族宗教”公众号头像,实时报道民族宗教相关活动信息,转变刻板风格,做到图文并茂,排版美化,致力于打造成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准确、服务范围广泛的新型政务媒体平台。截至目前,微信公众号“泉州民族宗教”发布信息245,订阅人数4715位

    (五)监督保障

    日常监测常态化宣教联络科工作人员对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加强日常监测,每日浏览网站,对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同时充分利用泉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事前监督系统对发布前的信息进行检测,严防出现错别字和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确保真实、完整、准确、安全。时刻关注福建省政务新媒体监管服务平台,及时转发任务并处置服务平台提示的不规范表述,确保政务新媒体内容安全。

    技术保障智能化我局网站由福建拓尔通软件有限公司、中国电信、绿盟等做好网站安全技术保障工作。同时,认真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对我局网站进行ICP备案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邀请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专家对我局网站进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评审,并向公安局网安办提交备案材料,确定我局网站网络安全等级为第二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

    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因为民族宗教工作具有敏感性与特殊性,部分信息不宜公开,本局网站难以全面展示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二是政策解读方式单一。在政策解读上仅限于引用上级部门的政策解读文件,且以文字解读为主,没有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形式予以展现。三是互动交流不理想,网络调查、民意征集等互动交流模块民众参与度不高。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对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法规的配套解读,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深度,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提升网站服务水平,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信息公开、信息查询和业务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的规定,我局今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本局202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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