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民族宗教领域“民法典主题宣传月”征文优秀作品展(二)
时间:2022-06-02 17:53 浏览量: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泉州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通知精神,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5月份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月”活动,组织举办“民法典主题宣传月活动征文”,发动全市民族宗教干部、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民法典畅谈学法、守法、用法的心得体会。从531日起,“泉州民族宗教”陆续刊载我市民族宗教领域“民法典主题宣传月”征文优秀作品。

 

  曾惠兰(惠安县黄塘镇接待村书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对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维护广大人民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也是体现中华民族守望相助精神的具体法律规范。 

  为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维护少数民族同胞权益、激发和调动各族群众学法热情,我村积极配合镇政府举办《“开庭”学法,“模拟”法庭进基层》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印制和分发宣传折页。村干部集中学习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解读视频,并“现身说法”, 把关于居住权、离婚冷静期制度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界定等问题运用到村民及村民家庭的矛盾调解工作中去。 

  实践证明,通过“民法典主题宣传月活动”能够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民法典》学习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切身感受到推动民族团结的法治精神和时代意义,引导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促进群众安全感。同时,有助于增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弘扬邻里之间团结互助、互谅互让传统美德。

 

  郭志阳(惠安县黄塘镇前郭回族村村书记):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作为基层群众工作者,学习贯彻好宪法、民法典既是我们必须履行的义务,更是责任。 

  加大民法典的宣传力度,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让更多人养成良好的法律意识,涵养农村遵法守法的良好风气。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正是“民法典进农村”宣传活动的题中之义。作为民族村,我们要坚持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契机,开展民族团结普法课堂、民族文艺表演、现场派发宣传册、提供政策法规咨询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为当地群众呈现民族宗教普法工作,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踊跃参与,全面深入持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陈奕斌(丰泽区委统战部干部):  

  民法典以人民为中心、与时俱进,结合我国过去几十年的立法经验,进一步规范了民商事领域各项基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则,回应了中国民众与时俱进的法治需求,是中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也为人类法治文明进步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通过学习,我们可以很清晰的认识到,这部民法典结合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各领域快速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民众活动提供了更细致的规范依据和法律保障,既有利于深入推动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也有利于营造积极公正的社会氛围。是中国公民需要参考的重要法律文件。作为民族宗教干部和基层执法者,我们更应学法、知法、普法、守法,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紧紧围绕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实际的行动捍卫法律的权威,维护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基本权利,确保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定、稳定。 

 

   郭河东(惠安县涂寨镇涂寨村民委员会村委委员):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也是一部固根本、 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作为基层党员干部是离群众最近的人,也是最经常跟群众打交道的人。在日常工作中,就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特别是以《民法典》为主的民事法律法规,不仅要熟记,还要切实用于指导工作,时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在民事纠纷、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等调解化解中,要公平公正依法做好群众的调解员,在体现法律的公信力的同时,也是体现基层干部带头学习党纪国法、应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也是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基层干部要在群众中大力开展学法普法宣法活动,更要时刻以党纪国法约束自身言行,在群众中树立学法用法的典范。 

    

  黄晓真(石狮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秘书长):  

  作为宗教人士,在学习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民法典》上,我有四点感悟分享: 

  一是学法。《民法典》贯穿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我们每时每刻都在它的影响之下,学习好,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结合个人实际,每天学一点,积少成多,终有所成。学习好,也是我们都要认真做好的一件事,人人学法典,才能形成人人遵守法典的良好的社会风气,营造出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是知法。《民法典》与我们每个人的工作生活休戚相关,在工作生活中处处都有它的存在,它规范着我们的行为。在学习《民法典》中汲取力量的同时,要在实际的工作中修身做表率,带头遵守和运用好,引领信众和身边的人,以实际行动做出表率,树立标杆,起到应有的引领作用。 

  三是守法。结合实际遵守好。做到学懂弄通、学深悟透,将《民法典》具体内容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弄清楚我们在具体的工作中应该注意问题,切实提高提升法律意识,利用法律维护宗教合法权益。一起拥护党和国家的政策。 

  四是普法。要积极普及《民法典》,通过不同形式的宣讲活动和自身的引领示范,让民法典走到信众身边、走进信众心里,让全体社会成员都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商少斌(石狮市道教协会会长):  

  《民法典》是一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真正属于中国人民自己的民法典,是一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有了《民法典》,全面依法治国将更向前迈进一步,人民生活会更美好。 

  作为一名教职人员,应当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宗教政策法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鲜活的实例让信教群众了解《民法典》怎样影响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让他们了解如何依法维护自身与家人、亲戚、朋友的合法权益。通过学法、普法、用法,引导信教群众坚决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 

    

  吴教盛(石狮市佛教协会会长):  

  民法典作为社会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呼应了我国国情的现实需要,通过具体规范,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标志着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 “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全面依法治国既关乎国家发展,也牵系个人福祉。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更是石狮佛教界的共同期盼。每个石狮佛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都坚定相信,要高举爱国爱教伟大旗帜、积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法、普法、用法是关键所在。佛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要不忘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以《民法典》为指导推动佛教团体、佛教活动场所的法治化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佛教界及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引导石狮佛教界及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积极贡献。 

  备注:排名不分先后 按照投稿顺序排列 

  来源:惠安县民族宗教局、丰泽区民族宗教局、石狮市民族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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