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三举措落实基层党委宗教工作主体责任
来源 :晋江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时间:2019-05-21 11:24 浏览量: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打造共管格局。19个镇(街道)相继成立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成员涵盖公安、文旅、教育、建设等多个科室,保证宗教工作的顺利开展。镇(街道)党委会每年至少2次研究宗教工作,不定期召开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宗教领域热难点问题。 

  二是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引领。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统一思想、推动工作。在全市举办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为主题的大宣讲活动,培训对象主要为市、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和宗教界人士,培训人数达3782、场次达23 

  三是健全责任体系,夯实工作职责。建立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镇(街道)、村(社区)二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将宗教工作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纳入绩效考评和综治考评。与镇(街道)、镇(街道)与村(社区)签订宗教工作责任状,引导党员干部增强主体意识,切实抓好基层宗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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