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实施,自《办法》公布以来,晋江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高度重视《办法》学习宣传工作,及早谋划、多措并举,推动《办法》贯彻实施。一是提前学习,提升意识。将《办法》纳入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干部大会学习内容;召开全市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宗教干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学习《办法》;引导四大宗教团体召开专题学习会4场,通过集体学与个人学相结合的方式,学在先、走在前,深刻认识其重要意义,全面掌握其主要内容,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提前宣传,造浓氛围。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及时在“晋江统战”微信公众号转发《办法》全文及《国家宗教局<答记者问>》,发放纸质版《办法》500余份;引导各镇(街道)、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通过媒体宣传、发放材料、LED滚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办法》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实施背景,为全面贯彻《办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提前调研,摸清底数。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领导带队开展调研活动,开展座谈交流会4场,进行谈话37人(次),广泛听取各镇(街道)、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对于《办法》的体会、理解和疑惑,对目前存在的实际困难进行总结分析,为《办法》的正式实施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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