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宣讲会议
来源 :安溪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时间:2026-06-24 17:28 浏览量: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牢牢把握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政治方向,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全县宗教界坚守法治底线、凝聚团结共识,近日,安溪县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传达宣传贯彻会议。全县各宗教团体副会长、副秘书长、副监事长以上班子成员,各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场所安全员共计80余人参会学习。

  会议围绕新法立法背景、核心要义、制度体系及实施意义开展全方位、深层次专题解读。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已于2026年3月12日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7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民族工作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宪法性法律,全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立足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民族宗教领域协同治理筑牢法治支撑,对维护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宗教和顺、民族团结具有里程碑意义。

  会议明确新时代全县宗教界贯彻落实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安溪县宗教团体班子、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人员要深刻领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初衷,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学习贯彻法律条例作为宗教界当前重点政治任务,吃透政策精神、把握工作要求。二是分层全域宣讲,掀起学习热潮。发挥宗教界骨干人士带头示范作用,依托宗教活动场所讲堂、宣传栏、线上宣传阵地,面向信教群众开展普法宣讲,推动法治精神入脑入心。三是严守法治边界,规范教务管理。紧扣法律禁止性规定与宗教工作条例,规范宗教活动开展、场所管理各项流程,厘清权责边界,筑牢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防控防线。四是锚定工作主线,服务发展大局。立足安溪本土实际,推动宗教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深度融合,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助力安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参会宗教界人士纷纷表示,此次会议靶向精准、贴合实务,兼具法治专业性与工作指导性。后续将立足岗位职责,带头学法、守法、普法,抓实场所安全管理、人员宣教、风险防控各项工作,自觉扛起民族团结进步社会责任,团结引领广大信教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凝心聚力共建平安安溪、团结安溪、和美安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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