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17年工作要点
来源 :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 时间:2017-03-06 15:57 浏览量:

  2017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贯彻中央、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关键一年。今年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为统领,以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为保障,认真研究谋划、聚焦重要难点、狠抓薄弱环节,着力加快民族乡村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着力开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着力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全力维护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为建设“创新、智造、海丝、美丽、幸福”的现代化泉州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加快民族乡村全面建成小康步伐。 

  1、坚决打赢少数民族脱贫攻坚战。继续对民族乡村实施精准扶贫,协调推动有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针对人均收入8000元以下的民族村,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举措,加大帮扶力度,尽快提高人均收入。指导民族乡村用好、用足、用活民族政策,不断激发民族村自我发展、用好政策、生成项目的能力,建立健全民族乡村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2、支持发展民族乡村特色经济。抓好第三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组织参加全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建设现场会,推动更多民族村成为特色村寨。继续做好人口较少民族(高山族)工作,做好少数民族造福工程搬迁工作。以各级少数民族补助款为杠杆,继续扶持少数民族乡村发展特色产业项目,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增产增收。 

  3、凝聚民族乡村发展强大合力。深入贯彻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挂钩帮扶民族村(社区)工作的通知》(泉委办〔2016〕36号),继续推动市直单位挂钩帮扶48个民族村(社区)工作,帮助民族村(社区)实现跨越发展。以《关于加强对少数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扶持力度的建议》列入市人大代表重点件为契机,深入民族村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加大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扶持力度的措施。积极争取社会组织、宗教慈善等社会资源,全力支持民族乡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促进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共同繁荣发展 

  4、加强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发展。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一手抓抢救和保护,一手抓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围绕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整理、宣传我市少数民族文化。支持建设泉州市畲族文化展馆,支持泉港区山腰街道钟厝畲族村建设畲族文化馆。 

  5、支持发展少数民族各项社会事业。帮助全市3所民族中学和21所民族小学改善办学条件,积极开展资助、慰问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工作。加大卫生扶贫力度,支持民族乡村卫生院所建设。加强7个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建设。 

  三、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6、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抓好国家民委将要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落实工作,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特点,重点推动引导城市多民族社区、企业做好流动人口宣传教育工作,不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继续指导丰泽区、鲤城区、晋江市等试点单位主动谋划、积极开展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办实事活动。 

  7、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部署开展9月份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村(社区)、进乡镇(街道)、进学校、进宗教场所”。积极组织申报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推荐评选工作。主动引导少数民族务工经商求学人员与当地群众和谐相处、和谐发展。 

  四、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 

  8、重视抓好学习培训。下发通知,对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学习贯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组织参加全省分管宗教工作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民族宗教局长培训班。指导举办各类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形成宗教界广泛知晓、自觉贯彻会议精神的良好氛围。 

  9、重视抓好工作落实。根据我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逐项分解,明确责任、思路、举措、时间要求等事项,推动全市宗教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10、重视抓好调研检查。加强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认真做好省里专项督查的迎检工作。 

  五、着力解决各宗教重点难点问题 

  11、贯彻落实国家宗教局将要出台的《关于治理佛教道教领域商业化问题的意见》,防止发生新的或变相的投资、承包、经营寺观现象。 

  12、配合市住建局制定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文件,严格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审批手续,坚决制止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不规范行为。 

  13、指导市天主教爱国会做好换届工作;持续加强教风建设,继续推动文明敬香、合理放生,提升我市佛教道教整体形象。 

  14、深入贯彻中央和我省关于做好民间信仰工作的意见以及全国民间信仰工作座谈会精神,推进民间信仰工作取得新进展认真抓好全市民间信仰普查备案工作,继续扩大各级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联系点规模。积极做好泉州全省民间信仰管理试点工作,认真总结试点管理经验。 

  六、加大对宗教界正面引导力度 

  15、努力在引领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上下功夫。调研总结宗教中国化在泉州的历史和现状,把坚持宗教中国化原则贯彻到宗教工作“导”的方方面面。在宗教界组织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坚持中国化方向”主题实践活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宗教界的自觉追求和行为规范。以《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施行为契机,充分保护、挖掘、传承老祖宗留给我们的珍贵宗教文化遗产,更好地运用中华优秀文化和传统人文精神浸润宗教,培养宗教界人士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16、努力在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上下功夫。加强全市性宗教团体换届领导班子建设,加强中青年骨干力量培养和使用,注重培育后备梯队。指导宗教团体加强思想、组织、制度、人才、教风建设,推进宗教团体建设内部管理规范化,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继续开展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以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为重点,促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规范化。 

  17、努力在引导宗教界发挥积极作用上下功夫。继续办好“宗教慈善周”活动,重点支持宗教界开展扶贫济困和创新宗教界参与养老服务方式。发挥泉州地缘和祖庭文化优势,加强泉台宗教和民间信仰文化交流,将两岸宗教文化交流重心向中生代转移,团结台湾基层民众。鼓励我市宗教界开展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交流,促进民心相通,为“一带一路”建设大局作出积极贡献。 

  七、切实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18、深入实施民族宗教领域“七五”普法规划。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民族宗教事务治理的具体实践,推动在民族宗教工作领域形成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以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为重点,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活动。 

  19、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新版《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的制作换发等专项工作。推进简政放权,推行电子政务,规范网上办事。全面清理整合我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形成“权责清单”。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八、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20、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安定稳定。树立强烈的底线思维,主动化解防范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加强各项活动安全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21、加强网络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通过在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等方式,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民族宗教问题。加强对宗教团体和场所自办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的监管,积极探索网络宗教事务管理的新举措。 

  九、大力加强局机关各项建设 

  21、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不断强化四种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问责力度,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围绕庆祝建党96周年,加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 

  22、着力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和机关党建工作,做好2014-2016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总评迎检工作,争创市级平安单位。深化“马上就办”,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机关效能建设,治庸治懒治奢,进一步理顺局机关人、财、物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机关工作管理秩序。加强信息工作,办好《泉州民族宗教信息》,做好国家宗教局信息直报点工作,健全信息工作机制,提升信息工作水平。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信访、保密、公文处理、档案、行政后勤等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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