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18年工作思路
来源 :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时间:2018-01-30 17:06 浏览量: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我市实现科学发展、跨跃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民族工作瞄准团结和发展,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民族乡村特色经济发展,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全面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五项工程”;宗教工作集焦法治和引导,做好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专项规范、宗教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宗教中国化方向专项提升、宗教积极作用专项引导、宗教工作机制专项督查“五大专项行动”;机关工作围绕创新和作风,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法治型、廉洁型“五型机关”。民族宗教工作和机关自身建设以项目为抓手,实施工作项目化、项目工程化,挂图作战,用绣花的功夫,推动全年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开创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建设“五个泉州”贡献力量。 

  一、民族工作瞄准团结和发展,推进“五项工程” 

  (一)少数民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程 

  1、实施民族乡村精准扶贫。认真落实全省民族贫困村脱贫攻坚暨挂钩帮扶民族乡村工作推进会精神,推动市直单位挂钩帮扶48个民族村(社区)工作落实到位,协调有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针对少数民族年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500元的2个省级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村(洛江区厝斗畲族村、德化县大溪畲族村)和3个市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泉港区鸢峰畲族村、安溪县横坪畲族村、永春县金城畲族村),研究制定精准帮扶举措,精准开展挂钩帮扶,精准推进产业扶贫,精准解决深度贫困问题,下大力气解决当前少数民族群众因病、因残、因灾等致贫返贫问题。 

  2、注重解决稳定脱贫问题。指导民族乡村用好、用足、用活民族政策以及各类惠农政策,把政策动力和内生潜力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激发民族乡村自我发展、用好政策、生成项目的能力,建立健全民族乡村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积极争取社会组织、民营企业、宗教慈善等社会资源,支持投入民族乡村脱贫攻坚和小康建设,召开一次全市宗教界扶持民族村现场办公会。 

  (二)民族乡村特色经济发展工程 

  1、大力推动民族乡村产业发展。落实省直单位、沿海发达县(市、区)挂钩帮扶民族乡的各项工作;科学制定全市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每个县(市、区)每年各重点扶持1至2个民族村发展光伏、电商、物流、乡村旅游、特色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文化创意等特色项目,形成规模经济;组织参加全省少数民族乡村发展特色产业现场推进会,进一步推动培育发展新的增长点;倾斜帮助200人以上的少数民族自然村,帮助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助推少数民族群众增产增收。 

  2、积极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全面实施以“三特”即特色民居改造、特色产业培育、特色文化传承为主要内容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程;整合4个已挂牌的国家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泉港区小坝蒙古族村、石狮市郭坑回族村、安溪县善坛畲族村、永春县南美回族村,泉港区钟厝畲族村暂未验收,打造特色村寨建设精品,抓好第三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申报工作(南安市铺前畲族村、安溪县盛富畲族村、石狮市石渔回族村、台投区白奇回族村),推动更多民族村建成特色村寨;做好市人大调研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工作,集合相关资源和力量,推动特色村寨建设相关实际问题的解决。 

  (三)少数民族社会事业民生短板补齐工程 

  1、加强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四个少数民族文化馆建设支持力度(泉州市畲族文化展览馆、晋江陈埭丁氏回族史馆、泉港区钟厝畲族文化馆、南安市满族文化馆),继续做好蹴球、板鞋竞速、武术、射弩、陀螺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建设。 

  2、举办少数民族文化节庆活动。打造泉港少数民族文化节、百崎回族文化节、南安畲族文化节等一批民族节庆品牌,集民族文化、风情旅游、特色消费等于一体,力争成为全市各族群众“大聚会、大联欢、大团结、大发展”的盛大嘉年华,有效展示和传播泉州优秀民族文化。 

  3、推进民族文化进校园。以民族大、中小学为依托,大力开展民族歌舞、民族声乐、民族体育、民族语言文字等教学活动和实践活动,培养继承和发扬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组织参加第九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第五届全省少数民族文艺调演。 

  4、发展少数民族教育卫生事业。帮助全市3所民族中学和21所民族小学改善办学条件;积极开展资助、慰问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工作。加大卫生扶贫力度,支持民族乡村卫生院所建设,实现村村有卫生所的目标;做好少数民族群众技能培训工作。 

  (四)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创建工程 

  1、深化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开展第十一个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丰富宣传形式,找准宣传活动与社会心理的契合点、与民族情感的共鸣点、与群众利益的结合点,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性活动,增强吸引力;扩大参与范围,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观教堂,在每个领域都培育若干典型,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2、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大力宣传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发挥好各级各类创建示范单位的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主动引导少数民族务工经商求学人员与当地群众和谐相处、和谐发展。 

  (五)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程 

  按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全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经验交流会暨学习贯彻新疆若干历史问题座谈会有关精神,以丰泽区、鲤城区、晋江市三个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试点单位为重点,有序推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市民化,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二、宗教工作聚焦法治和引导,做好“五大专项行动” 

  (一)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专项规范行动 

  1、强化宣传培训。将学习宣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和相关配套制度列为“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任务,利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等平台,精心组织宣讲,让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了解、掌握、遵守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推进宗教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团体、进场所、进社区,围绕培养法治思维,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坚持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落实宗教团体季度集中学习会和每年定期举办宗教界和民宗干部培训班的制度。 

  2、深入推动实施。强化法治思维和方式,创新举措和思路,着力推动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实施。配合市政协及相关部门,组织全市性的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专项督查调研活动,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难点问题和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发挥市宗教工作联席会作用,督促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明确的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3、推进依法行政。按照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和配套规章,重新梳理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新增和变更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和程序,不断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注重实行宗教领域行政权力清单化、制度化。 

  (二)宗教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1、整治佛道教商业化问题。认真落实中央12部门《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大排查,摸清辖区内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商业化底数,建立台账,研究措施,制定方案,限期整改;规范场所经营活动,制止乱烧香、乱放生活动,加强教风建设和生态寺观建设,探索佛教道教的现代化转型工作。 

  2、推动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下发关于加强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着力推动场所财务监督、安全工作、教职人员、大型宗教活动等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推广晋江安海龙山寺的典型经验,在试点基础上推动非教职人员管理的宗教活动场所实现宗教界自主管理;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管理,严格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审批手续,坚决制止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违规行为;开展以“学习”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开展佛教活动场所星级管理工作,提升创建水平。 

  3、提升民间信仰管理水平。坚持因地制宜、因俗而治,加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普查数据分析应用,甄别区分不同类型特点,进一步研究改进管理的思路对策;落实省民宗厅关于做好民间信仰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泉州成为全省试点单位为契机,先行先试,勇于探索,认真总结泉州民间信仰管理新路子。 

    (三)宗教中国化方向专项提升行动 

  1、加强宗教思想建设。围绕坚持中国化方向主题,引导宗教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探索加强宗教思想建设的途径和方式,全面提升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素质,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对接省民宗厅视频会务系统,对教职人员进行党的宗教理论、政策法规、中国传统文化等培训,切实提升教职人员的思想素质。二是深入学习研讨。通过举办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征文比赛、研讨交流等活动,进一步明确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内容、目标、任务、途径、要求和举措,引导教职人员政治上自觉认同、文化上自觉融合、社会上自觉适应。三是开展主题活动。以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社会主义价值观、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优秀传统文化“四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设置宣传栏、张贴标语等方式,引导宗教界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四是开展讲经交流。指导宗教界组织各类讲经交流,充分挖掘教义教规教理中有利于社会发展和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义作出符合时代要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推动宗教思想的创新发展,引导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正信、正言、正行。 

  2、加强宗教制度建设。指导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根据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及其配套文件,建立完善工作例会、定期座谈培训、重大事项报告、领导班子考核、财务报告审计等制度,推进宗教团体建设内部管理规范化,用制度管事、管人、管财、管物;推进法律法规进宗教团体、进活动场所场所,指导宗教团体正确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用国法引领和规范教规,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提供制度保障。 

  3、加强宗教组织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宗教团体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切实改变一些地方宗教团体建设薄弱、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推动未按时换届的宗教团体分批完成换届,实现市、县宗教团体换届工作规范化,更好地发挥好党委政府联系宗教界的桥梁纽带作用。 

  4、加强宗教人才建设。以宗教团体换届为契机,选拔一批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中青年教职人员进入领导班子,确保宗教团体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的宗教界人士手中;重视宗教界人士国民教育、法治教育、政治教育、文化教育,全面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支持市佛协办好泉州佛学苑,提高教学质量。 

  (四)宗教积极作用专项引导行动 

  1、发挥我市宗教共处共生优势。挖掘各宗教崇尚和平、追求和谐的思想理念和具体举措,在协调关系、沟通思想、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引导适应等方面,发挥各宗教的独特作用。 

  2、打造宗教公益慈善品牌。开展“泉州宗教齐助力 百家场所帮百村”活动,整合宗教界慈善资源和力量,做好宗教公益慈善事业。 

  3、打造宗教文化建设品牌。运用信息化、新媒体技术宣传宗教文化,指导泉州大开元寺做好微电影拍摄和少林寺南少林禅武文化的推广,支持出版《丝路神韵——泉州古代宗教造像》集,以多样形式讲好“泉州宗教故事” 

  (五)宗教工作机制专项督查行动 

  1、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市、县、镇级党委、政府把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宗教领域新情况、新问题,从各方面为宗教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推动各县(市、区)把宗教工作作为对乡镇(街道)绩效考核内容;落实宗教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县和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层层签订责任状,抓好责任落实,着力解决“不敢管、不愿管”问题。 

  2、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乡、村的三级宗教服务管理网络和责任体系,积极调动各方面力量,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工作合力;推动各地积极探索加强宗教工作力量建设,力争全部县级民宗局达到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要求,并积极探索联合执法、异地执法,合理调配执法力量。 

  3、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培训,加强市、县党校、社会主义学院主体班次宗教内容的安排,邀请宗教部门领导、有关专家学者开办专题讲座,丰富教育培训手段;加强对各级干部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宣传,积极破解部分基层干部对工作“不会管”问题。 

  三、局机关建设围绕创新和作风,创建“五型机关” 

  (一)创建学习型机关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民族宗教工作实践,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分批组织民族宗教干部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 

  2、建设局图书阅览室,广泛收集民族宗教领域政策法规和相关问题研究类、反映泉州民族宗教类的图书和杂志,提升干部职工学习能力。结合支部、工会、文明单位工作,每年组织1次集体考察调研活动,开阔眼界、开拓思路。 

  3、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工作重点和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通过调研推动工作、解决问题,每科室至少完成1篇调研文章积极总结工作经验,做到思路新、措施实,逻辑严谨、表述准确,每个科室每年至少向宣教科报送3篇高质量经验类文稿,每月至少报送1条信息。 

  (二)创建创新型机关 

  1、开创遗留问题解决新常态,认真梳理民族宗教领域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攻坚克难,找准症结,用新方法新举措,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每年切实推动解决1-2个重点难点问题。 

  2、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常态,探索全市性宗教团体负责人述职评议活动,完善民族宗教领域各类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和相关培训。 

  3、开创机关机构建设新常态,调整优化局内设科室,将三个宗教科室合并为宗教科,增设政策法规科、宣教联络科,推动工作人员轮岗制。 

  (三)创建服务型机关 

  1、大力提倡“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强化效能意识,每个月召开工作汇报会,科室负责人紧扣全年目标任务,逐条汇报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求得实效。 

  2、引导机关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在民族宗教工作实践中,坚持做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民情,关注民意,服务民生。领导干部每周至少深入民族乡村、宗教活动场所一次,热情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四)创建法治型机关 

  1、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组织干部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促进全体干部职工知法、懂法、用法。 

  2、建立健全办公室公文、保密、考勤、请假、考核、评优、报销等各项规章制度,把制度建设融入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坚持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3、建立岗位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按职责设岗,以岗定人。积极推进绩效管理,形成奖勤罚懒的正确导向。 

  (五)创建廉洁型机关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办法,坚持执行领导班子述责述廉报告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切实规范廉洁从政行为。 

  2、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廉政宣教工作,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严格落实财经纪律,重点在重大决策、财务管理和推荐提拔干部等关键环节,严格做到按程序办事、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 

  3、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认真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和机关党建工作,成立专项小组,制定计划开展有活动,做好市级文明单位、市级平安单位、先进五好党支部等迎检工作,并及时进行总结,争创省级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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