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18年工作总结
来源 :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时间:2019-01-23 17:43 浏览量:

  2018年,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深落细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对照年初部署的民族工作“五项工程”和宗教工作“五大专项行动”逐项抓落实促成效,切实推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民族宗教领域总体保持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和谐稳定向好良好局面。 

  少数民族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加强民族地区发展顶层设计。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8〕92号),着力解决制约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的突出短板薄弱环节,促进少数民族事业全面发展,确保2020年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与全市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加大对民族乡村财政支持力度。下达各级民族补助款972万元,其中中央发展资金332万元、省级民族补助资金180万元、市级民族补助资金460万元,推进了民族乡村经济快速发展,实现收入持续增长。 

  联合市财政局修订印发《泉州市市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管理规定》、《关于民族补助资金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少数民族补助资金使用;参与市扶贫资金联合监督检查,积极督促市、县(市、区)两级联合监督检查中少数民族补助资金存在6方面8个问题的整改落实。 

  挂钩帮扶民族村工作有力推进。市直各挂钩帮扶单位每年安排专项帮扶资金不少于5万无,帮助民族村(社区)完善基础设施,增强“造血功能”。全年落实帮扶项目40余个,帮扶资金达200多万元。 

  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成效明显。市人大、政协专题调研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情况,实地察看4个已命名挂牌的“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2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试点村,市政府专题汇报工作情况,并形成调研报告,有力地推进了特色村寨建设。 

  少数民族培训班形式多样。举办全市少数民族村主干培训班,加大民族政策和发展壮大民族村集体经济培训;组织参加全省第三期少数民族月嫂培训班、福建省少数民族农民实用技术(畲医畲药)培训班和全省建档立卡民族贫困村村主干第二期培训班等,极大提升了民族乡村负责人的致富能力。 

  少数民族社会事业有序开展。配合省政协调研全市民族乡村卫生事业发展,完成从业人员调查统计。引导宗教界资助45名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发放助学金共计20.5万元。组织排练2个节目参加福建省第五届少数民族文艺调演,选送的高山族舞蹈《花辰月夕》获得一等奖并参与汇报演出、选送的回族歌曲《心灵之歌》获得三等奖;组织泉州代表团参加福建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取得竞赛项目7金6银6铜,表演项目2个金奖1个银奖的优异成绩,金牌总数和奖牌总数均居全省第二。市民宗局和市体育局被大会授予“优秀组织奖”,我市代表团及8位运动员被授予“体育道德风尚奖”。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扎实推进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丰富多彩。围绕“团结奋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在惠安县涂寨镇举行全市第十一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各县市区、有关街道、民族村、民族中学相继开展了丰富多样的宣传月系列活动,如台商区举办第二届少数民族文化节、百崎边防派出所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暨“送温暖、保平安”警地共建活动;晋江金井钞岱回族村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气排球邀请赛、陈埭民族中学举行宣传月主题活动暨民族文艺汇演;安溪县在盛富畲族村举行宣传月主题活动暨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移风易俗”系列活动等。宣传月期间,全市各县(市、区)累计举办少数民族文艺汇演、普法、义诊等活动28场次。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协同市委统战部做好外来少数民族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企业的调查工作,先后实地走访了洛江和诚鞋业有限公司、晋江宇踏鞋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了解少数民族务工人员的生产生活情况,到泉州农校、泉州华侨职校关心慰问西藏班学生,进一步完善城市少数民族的服务管理工作。 

  民族团结进步典型示范作用充分发挥。我市基层单位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发挥了示范表率作用,谱写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篇章。经择优推荐的晋江市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六批县级及以下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推荐的丰泽区源淮社区被省民族宗教厅确定为第二批少数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联系点。 

  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成效显著 

  宣传培训深入实施。组织全市105名民族宗教干部、统战委员参加省厅在厦门举办的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闽南片区培训班,组织1名宗教干部参加省厅举办的专题学习班,组织3名宗教界人士参加“宗教与社会心态暨新时代福建民族宗教”工作坊,组织参加全省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知识竞赛;组织举办全市民族宗教系统信息工作会议,对信息工作进行培训和部署。举行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培训班,提升了从事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依法行政有效推进。按照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重新梳理泉州市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同时按照市行政中心的要求积极推进审批提速和服务优化工作。全年共办结审批事项24件。 

  行政执法日趋完善。组织29人参加省厅举办的执法资格培训班,确保基层执法力量能够达到执法要求;组织开展宗教非法出版物检查4次,查处非法出版物约6000件。与市委统战部联合制定下发了《宗教工作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宗教突出问题整治效果明显 

  整治佛道教商业化问题。印发《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中共泉州市委统战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宗教事务局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工作方案》,组织全市开展佛道教商业化排查整治工作。 

  推动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制定下发《泉州市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方案》;全年召开全市安全工作会议并组织安全培训1次,制定下发场所安全工作相关文件11份;开展安全检查4次,检查约130家场所,整治安全隐患约200个,完成安全风险管控体系596家。圆满完成全市893家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赋码管理和新版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换发工作。组织各县(市、区)对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联系点开户情况。 

  提升民间信仰管理水平。开展民间信仰两个专项工作,泉州北门街通天宫等9处场所被纳入第二批省民间信仰备案登记管理场所,泉州泉郡富美宫、南安寮洋宫等2处场所被纳入省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联系点。 

  宗教界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强化宗教思想建设。利用季谈会、会长办公会,组织宗教界学习传达贯彻党和政府重要精神、重大决策指示,确保团体班子成员政治上可靠,始终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市佛协举办第五届讲经交流会,市道协、市伊协、市天主教爱国会分别举办玄门讲经、解经、神学思想研讨活动,市基督教两会在全市范围内举办8场神学思想建设巡回宣讲和专题研讨活动。引导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开展“四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泉州大开元寺、泉州承天寺等场所均组织开展了升挂国旗活动。 

  加强宗教文化建设。有效配合第五届世界佛教论坛各项工作,做好泉州佛教祖庭名刹研究工作各个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撰写我市佛教祖庭名刹子课题调研报告。我市共有9处佛教代表性场所入选《福建佛教祖庭名刹文化概览》。 

  做好宗教团体换届工作。顺利完成市道教协会、市基督教两会换届工作,指导15个县级团体顺利完成换届工作,实现所有到期就换届的团体百分之百换届,选举了一批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界代表人士进入领导班子;配合做好省天主教爱国委员会、基督教两会换届及道教协会换届人选考察工作。 

  完善宗教团体工作机制。制定《泉州市宗教工作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督办、检查、反馈、问责制度》,草拟《泉州市全市性宗教团体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及《全市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年度述职考核制度》。这是我市依法加强宗教工作管理的重要举措,将对宗教工作规范化起到较好的促进作用。 

  宗教积极作用充分发挥 

  宗教公益慈善品牌有效打造。组织开展“泉州宗教齐助力 百家场所帮百村”活动,制定下发方案,召开全市活动推进会,筹集资金超过3000万元。此项工作被省民宗厅黄进发厅长批示表扬。 

  宗教界积极参与创城创卫工作。制定《泉州宗教界移风易俗倡议书》、《泉州市宗教界人士移风易俗自律承诺书》供全市性宗教团体参考。指导开元寺、清净寺、承天寺、少林寺等场所针对创城创卫问题进行整改。泉州清净寺名列“申遗景区及其周边环境卫生考评”前矛,受泉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通报表扬。 

   局机关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做好机关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完善和执行机关日常制度,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各项工作,2018年,我局获先进五好党支部、先进职工之家、市级文明单位等荣誉,多项工作获得省民宗厅主要领导和市领导的批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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