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1年工作要点
时间:2021-03-25 09:40 浏览量: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建党100周年。2021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统一领导,着力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顺稳定,担当作为,努力实现“常规有创新、重点有突破、整体有特色”,以优异成绩献礼建党100周年。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全市民族宗教系统结合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全市民族村(社区)、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和指导各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寻找差距短板,理清发展思路,提高工作质量。 

  2.认真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系列主题活动。结合开展“砥砺初心 爱我中华:泉州宗教界百年红色故事”征集活动,梳理挖掘我市民族宗教界人士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百年历史事迹,依托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形成若干系列宣传专题。以德化白瓷等为载体,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等主题,举办“庆党生日·与党同行”民族宗教元素陶瓷艺术作品展活动。 

  二、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3.巩固拓展少数民族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争取并管好用好中央、省、市民族资金,做好与各部门有关“乡村振兴”等惠民政策的对接工作,推动项目落地,提高资金效能。推动民族乡村主动融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安溪盛富畲族村等5个少数民族村为重点,做好民族乡村振兴示范点培育工作。持续巩固提升洛江厝斗畲族村等8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试点建设工作。认真总结第五轮挂钩帮扶民族村(社区)工作经验,推动我市开展第六轮市直单位挂钩帮扶48个民族村(社区)工作。组织参加第六届福建省少数民族名优茶评选活动暨乡村振兴现场观摩培训交流活动。 

  4.促进民族乡村社会事业协调推进。支持民族乡村实施“文化繁荣发展行动”,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开展“三月三”畲族文化节等民族节庆活动,支持民族村建立少数民族文化展示馆、农村书屋,推动民族文化、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以配合省里启动筹备《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福建卷编纂工作为契机,适时启动筹备《泉州少数民族文物图谱》编纂工作。加强我市7个省级、市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基地建设,根据国家民委赛事安排,做好承办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单项邀请赛的准备工作。 

  5.深化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总结2020年在石狮市开展的第十三个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探索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组织开展第十四个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营造宣传氛围,巩固提升现有全国、省级示范单位创建成果,深入推进创建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做好福建省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工作。适时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检活动。 

  6.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以丰泽、鲤城、晋江三个县(市、区)作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试点,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城市民族工作举措,健全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互观互学活动。 

  三、以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为主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7.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结合《宗教事务条例》《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国家层面将要出台的《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管理规定》《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省里即将出台的《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意见,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推动落实《关于解决宗教活动场所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指导条件成熟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不动产登记,力争宗教活动场所不动产登记工作取得新突破。 

  8.持续推进宗教中国化落地生根。根据省里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开展以下系列活动:指导宗教团体组织开展党情国情社情世情的学习教育活动;以“四请四讲”(请法律专家讲宪法和法律法规,请宗教界人士讲爱国爱教故事,请先进模范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请国学老师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化“四进”活动,抓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史进宗教场所活动,打造一批“样板”场所,依托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做好系列宣传报道;引导宗教界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参与社会志愿服务;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等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态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指导全市性宗教团体结合本宗教实际开展讲经讲道活动;根据《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和我市制定的《泉州市全市性宗教团体重大事项报备制度(试行)》,加强和改进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教育管理;结合《泉州市20202024年宗教人才培养规划》,着重抓好泉州佛学苑、市基督教“两会”神学培训中心建设,着力优化宗教人才层次结构;指导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发挥法乳一脉、同宗同源等优势,结合疫情防控开展对台对外交流活动。 

  9.从严从紧抓好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把宗教领域的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加强精准防控,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细化实化防控工作举措,强力管控非法宗教活动,继续认真细致做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工作,继续指导宗教团体、宗教活动活动场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构筑宗教领域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民族宗教系统自身建设 

  10.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为抓手,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驰而不息抓好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有效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1.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省民族宗教厅2021年会议培训活动安排,统筹我市培训参训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专题培训班,指导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学习培训工作。继续推动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落细落实,进一步用好网络、管好网络,夯实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基础。 

  12.加强理论研究和政策宣传。结合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确定若干课题委托本地高校专家学者调研,加强民族宗教理论研究。发挥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加大信息报送力度。 

  13.支持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创新工作。充分发挥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尊重各地首创精神,坚持工作中心向基层倾斜,关注基层困难。认真总结各县(市、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适时转发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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