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专项(一次性项目)绩效目标批复表
来源 :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时间:2018-05-25 16:04 浏览量:

  2018年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共设置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560万元。

部门专项(一次性项目)绩效目标批复表
 
立项项目名称 少数民族地区补助 立项项目编码 2130599其它扶贫支出
项目分类 市委市政府已确定的专项         已确定分年度预算安排的专项√ 
                  其他专项              
存续类型 延续 
新增 
项目负责人 黄景生 联系电话 13805960586
项目起止时间 20181月至201812
项目概况  用于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改变少数民族落后面貌,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专项资金,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项目立项情况 项目立项的依据 《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项目申报的可行性 对各县(市、区)上报的2018年少数民族补助申请额度进行认真的评估、研究,最终确定帮扶资金。
项目资金申请(万元) 实施期 当年度
资金总额:  510 资金总额:  510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510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510
基金预算拨款:  0 基金预算拨款:  0
其他: 0 其他: 0
总体目标 主要补助少数民族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经济发展项目,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和城市民族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使扶持资金真正惠及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

绩效目标   
评价指标 绩效内容 实施期目标 当年度目标
绩效目标值 绩效标准 类型 半年目标值 全年目标值
投入  时效目标 目标1 年内将当年度少数民族补助款项分配拨付完成 年内将当年度少数民族补助款项分配拨付至相应的项目 100% / 70% 100%
成本目标 目标1 财政投入 510万元 510万元 / 357万元 510万元
产出 数量目标 目标1 补助扶持少数民族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经济发展项目,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和城市民族工作 不少于15个扶持项目 每个县(市、区)不少于1个项目 / 不少于12个项目 不少于15个扶持项目
  社会效益目标 目标1 发展壮大民族村集体经济 民族村集体经济项目得到发展 至少3个民族村集体经济项目得到发展 / 至少2个民族村集体经济项目得到发展 至少3个民族村集体经济项目得到发展
目标2 扶持特色村寨建设 积极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 实施以“三特”即特色民居改造、特色产业培育、特色文化传承为主要内容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程 / 推动部份民族村建成特色村寨 抓好第三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申报工作
目标3 保护传承民族文化 培养继承和发扬优秀民族传统文化 少数民族文化馆和传统体育项目基地得到保护发展 /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和传统体育得到保护发展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和传统体育得到保护发展
目标4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 初步拟定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少数民族务工经商求学人员与当地群众和谐相处、和谐发展
可持续影响目标 目标1 少数民族领域和谐稳定 畅通各民族公民合法表达利益诉求渠道 畅通各民族公民合法表达利益诉求渠道 / 没有出现针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旅店拒住、出租车拒载、商品拒卖、歧视性安检和招聘等影响民族团结的行为 没有出现针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旅店拒住、出租车拒载、商品拒卖、歧视性安检和招聘等影响民族团结的行为
备注 《泉州市市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管理规定》(泉财行﹝2018﹞1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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