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6-3000-2020-00007
    • 备注/文号:泉民宗〔2020〕10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2-04
    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宗教活动场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12-04 10:02

    各县(市、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各全市性宗教团体: 

      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尤其是重特大火灾多发季节。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维护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将《泉州市宗教活动场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0年124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宗教活动场所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尤其是亡人火灾多发季节。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火灾事故,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20213月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一切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场所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较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坚决防范大火、遏制亡人 

      1.开展全面排查。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要组织对辖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紧盯重要节点。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各地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大型宗教活动、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突出重大风险、关键领域 

      1.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要严格规范落实划线管理,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做好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2.深化电气领域综合治理。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要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整治场所电气线路乱拉乱接、电气线路连接和敷设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三)持续补齐短板、夯实基础 

      1.强化基层火灾防控基础。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要依托民族宗教网格化管理系统,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力量,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要积极推广智能感知网络设备,推进智慧用电”“智慧消防建设,推广应用智能感烟报警、简易喷淋,充分发挥技防物防手段在初期火灾的监测预警作用。 

      2.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组织培训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做到一懂三会(懂得本岗位火灾危害性和防火措施,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设施、会逃生自救),全面提升场所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 

      (一)民族宗教部门。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宗教活动场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门别类开展集中检查,提升消防安全整体水平。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冬春季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建立健全详实的排查工作台账、隐患整改台账。对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宗教活动场所要开展约谈,督促工作落实。 

      (二)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场所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围绕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1210日前)。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要制定相应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1210日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各地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市民族宗教局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政策法规科,承担日常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难点问题和突出隐患,鼓励采取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专家开展隐患排查。发现宗教活动场所承诺安全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要用足用好行政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要健全完善部门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落实隐患整改。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在组织单位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属地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要实行隐患分级分类治理,按照谁排查、谁督改的原则处置一般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四)严肃考核问责。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要加强对本辖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监督,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或异地交叉互查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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