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6-3000-2020-00001
- 备注/文号:泉民宗〔2020〕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14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中办发〔2018〕65号),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征集民族团结进步好故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充分挖掘各领域、各层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故事,包括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奔小康、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典型故事,用一个个民族团结进步好故事共同唱响民族大团结的时代主旋律,为建设泉州民族团结进步窗口增光添彩。
二、征集主题
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好故事
三、征集时间
故事征集自2020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1日。
四、征集形式
故事征集形式可以文字形式,也可用视频的形式。字数原则在2000字以内,也可写成微故事;视频作品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故事人物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
五、征集要求
(一)主题明确。无论是文字故事,还是拍摄制作的视频作品,每一个故事突出一个主题,如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奔小康、各民族文化交往交流交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主题。
(二)故事性强。无论是文字表达的故事还是视频反映的故事,必须有鲜明的主题名称,故事情节好,有人有物,有血有肉,生动感人,避免沦为工作总结。
(三)真实可靠。真实的故事必须事实存在,是发生在各族群众身边的真人真事,尽可能反映普通群众。
(四)方式创新。在真实故事的基础上,可以采取适当的艺术加工和文学修饰手法进行表现,尽可能采取群众容易接受,喜欢接受的创作方式表达,确保报送质量符合要求。
六、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要高度重视,通过本地的报纸、电台、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主动提供故事线索。要注重一边发掘先进,一边进行采访报道,唱响民族大团结的时代主旋律。
(二)请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认真审核故事的政策性、真实性,组织人员进行深加工,可向社会知名人士、作家、相关媒体约稿,把最具代表性的故事挖掘出来。每个故事要注明创作单位、人员。视频作品应同时提供文字材料。每季度至少报送一篇到市民族宗教局民族科。
(三)市民族宗教局民族科对征集到的故事负责进行汇总;宣教联络科负责把关稿件质量,并通过市民族宗教局官网平台开设专栏,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好故事的集中展示,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和宝贵经验。
(四)在征集的基础上,拟评选民族团结进步十佳好故事,并将作为各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联系人:市民族宗教局民族科 洪双育
联系电话:0595-22272843
邮箱:mz22272843@163.com
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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