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7 11:06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段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府西路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栋,邮编:362000;联系电话:0595-2227284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结合民族宗教部门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2024年,我局网站共公开发布信息469条,其中动态更新247条,主动公开1条,政策法规及解读17条,概括类信息1条。及时答复群众咨询建议,处理咨询投诉6件,发布“民意征集”4期,发布“在线调查”4期。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其中,财政信息11条,人事信息8条,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其他信息1条。主动公开文件移交“两馆”及时率100%。2024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及时率为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1条,产生1条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要求各科室发布信息需严格遵守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进行审查。对拟在外网、微信等媒介上发布的信息,实行专人制作、专人审核、专人发布,重申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意识形态审查规定,从源头上落实了保密、意识形态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并做到“三不”原则,不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不随意转载非官方舆论信息、不涉及敏感话题,本年度无互联网失泄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网站功能升级改造。重新梳理网站架构,进一步改造和提升我局部门网站功能和服务能力,同时根据要求将我局政府网站IPv6部署改造与政府网站集约化一并部署,同步推进,提升我局政府网站IPv6支持度,确保网站二三级链接支持率不低于90%。

      微信公众号持续优化。积极加强“泉州民族宗教”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建设,实时报道民族宗教相关活动信息,转变刻板风格,做到图文并茂,排版美化,致力于打造成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准确、服务范围广泛的新型政务媒体平台。截至目前,微信公众号“泉州民族宗教”共发布信息234篇,订阅人数5423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组织保障全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具体落实的管理责任体系,切实保障好人员、经费、设备等。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强化保密审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积极参加各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每季度通过福建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上报相关数据,按要求及时将公开文件送交档案馆、图书馆,方便公众查阅获取相关信息。

      技术保障到位。局网站由福建拓尔通软件有限公司、中国电信、绿盟等做好网站安全技术保障工作。同时,认真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对我局网站进行ICP备案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邀请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专家对我局网站进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评审,并向公安局网安办提交备案材料,确定我局网站网络安全等级为第二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

    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工作流程不够完善,沟通协调不够顺畅,2024年度存在1条政府信息申请公开超过法定时限的情况。二是因民族宗教工作具有敏感性与特殊性,部分信息不宜公开,本局网站难以全面展示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三是互动交流不理想,网络调查、民意征集等互动交流模块民众参与度不高。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建立信息公开申请跟踪台账,定期进行梳理和分析,加强科室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明确科室间信息传递的方式、时限和要求,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的同时,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提升网站服务水平,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信息公开、信息查询和业务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的规定,我局今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本局202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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